1868年,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通过规定:“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,均为合众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。”正是有了这条修正案,吸引了一些中国夫妇千方百计将新生命诞生在大洋彼岸。对于孕妈妈们来说,赴美生子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得美国籍,还能够让孩子享受美国教育,她们何乐而不为呢。
但是,抚养一个孩子在国外长大,让孩子顺利地在国外读书、工作、享受福利保障,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。赴美生子的费用非常高,经事实证明,大陆赴美生子数增至1.5-2万人,费用涨幅10%,父母不能盲目的选择赴美生子,要多了解相关的知识和政策,客观的对待。按规定,美国公民在16 周岁以后,如果没有在美国工作,没有缴纳定额的税,就只能享受最低等的福利,数额极其有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