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离婚的时候,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很大的问题。一般情况下,婚前个人财产是归各自所有的,但婚后共同财产要依法分割。那么,夫妻共同财产究竟要如何界定呢?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存款?离婚时银行存款证据该如何搜集呢?下面就让小编来为你一一讲解。
一、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
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。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,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。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:
(一)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。
(二)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。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。
(三) 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、经营的收益所得。
(四)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。
(五)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主要是指:
(1)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。
(2)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。
(3)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、破产安置补偿费。
二、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存款
1、看资金的来源。
以下所列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,即使是存于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,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:
(1)因工作需要,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。
(2)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。
(3)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。
2、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。
一般情况下,法官在处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时以余额为准,对你请求法院调查对方银行存款的申请,一般也只查余额,除非明确申请法院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交易明细。如果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对方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,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,而不仅仅拘泥于账户余额。
三、离婚时银行存款证据如何搜集
证据是很重要的,她决定着诉讼的成败。法官认定的事实是有效证据证明的事实,而非客观事实。那么,离婚时,怎么收集银行存款的证据呢?
1、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(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,为下一步调查做准备)。
2、委托律师调查搜集(委托律师调查或者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)。
3、申请法院调查搜集(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: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,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”。
4、如果没有开户行及银行帐号,调查成功率几乎为零。
离婚时,必定会涉及到公共财产的分割,特别是银行存款的分割,这是一个大问题,需要谨慎处理。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、离婚时存款如何分割以及离婚时银行存款证据如何搜集的内容,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。